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
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