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因此,刑事拘留最长的羁押时间可能是37天。(刑拘的30天+批捕的7天)所以,刑拘20天出来是有这种情况的。37天最后一天出来的也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