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经乡镇规划所得的坐
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该宅基地东边界,南边界,西边界,北边界。面积大小平方米。
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享有。
二、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产权人,必须在协议上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无所有权纠纷,如签定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修建房屋时不能因各种原因干扰。
五、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用。
七、违约责任签字: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买宅基地转让款万元,并偿付违约金万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
签字地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