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属于二手房,若再出售需要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中
二手房转让个税计算方法进行个税的缴纳:二手房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出售交易总额-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相关的合理费用)X20%。其中相关的合理费用指的是: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
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两点:
转让二手房时,如果转让者不能提供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的情况下,所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的1%,即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X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满足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对于继承房产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的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