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员根据公司工商留档资料和有关公司股东会决议审核或起草下列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具体说明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是股权转让双方对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作出约定的书面法律文件,由于该文件的重要性,多数情况下转让双方会委托律师来起草,因此内容都比较详尽。如果转让双方自行起草,则该协议必须对前述基本事项都作出约定。另外,如果转让的是国有股的,需要提供本地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割单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提供政府部门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2)老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所有股东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等。
(3)新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新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对
法定代表人任免作出决议,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等。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也必然发生变更,因此公司新的全体股东将对公司原有章程进行修改。为此,笔者建议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这样便于工商登记人员和原有章程进行核对。如果单纯提供新的公司章程,有的工商登记部门不一定受理。为了自身的利益,尽量把事情做在先前,省得以后带来诸多事端。
(5)上述法律文件全部准备好后,承办人员需填写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空白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请注意: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中一页中,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系由
公司大股东委派产生,该页除了本公司盖章外,还必须盖有该股东的印章,如果该股东是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对于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需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审查函、承诺书
一、承诺书
二、任职证明,工商登记部门都有固定的格式,只需有关单位、人员签章即可。
(6)身份证或者
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供以备工商登记部门核对。
(7)审查函或者承诺书一。审查函是管理人员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对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