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因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
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
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
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以上就是关于楼房土地证到期怎么办理的介绍了,土地证是住宅的
不动产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证主要记载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土地的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等内容,
没有土地证,对购房者的权利肯定是有所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