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
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
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