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亲健在,只能继承一半产权
在不动产继承中,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
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则是指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2、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
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3、通过赠与或转让获得另一半产权
通过房产赠与方式办过户需缴纳的契税就是房屋核定价格(计征系统给出的最低评估价)的3%,没有任何优惠。而直系亲属间赠与,营业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是免征或不征的。另外,赠与、受赠双方各承担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