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受理”,二是“立案”。不论任何问题的报案都是要受理的,做笔录、接受报案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进行初步调查都是受理的工作范围;当对受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后,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他们会移送给其他执法机关处理,案件不属于违法的,会作出不立案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属于他们管辖并有相应证据的,会立案调查(刑事案件称为侦查)。
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报案的,如果情节达
不到立案标准就不予立案,举个例子来说,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才能立案,少于500元的则不予立案,情形有很多种,时间也不同,你在网上搜搜这个题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估计对你有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