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02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
03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01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02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
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03
3、当事人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