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
、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单位行贿行为主要有:
(1)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2)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3)单位主管人员以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三)主体要件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
,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
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