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归一方所有。
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前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