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金益农系列下的三农贷款之一,办理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定义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
二、特色
1、贷款方式灵活。农户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农户联保等多种方式申请贷款。
2、用款方式灵活。根据用款方式不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分为自助可循环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环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随借随还,通过自助借款方式提款、还款;一般方式下,农行对借款人实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具体用款方式由借款人与农行协商决定。
3、节省利息。自助可循环方式下,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按照贷款的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可最大程度的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三、授信流程:
借款人→提交材料→接受银行调查审查→银行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四、借款条件: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户: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良好级及以上;
(3)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
(5)须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
信用卡恶意透支,且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五、借款人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担保方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涉及
抵押和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3)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借款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证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额度
(1)采用一般用款方式的,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从事林果业等生产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长可延长至8年。
(2)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借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到期日不能超过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
(3)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具体利率请咨询当地经营行。对诚实守约的客户,我行将考虑给予一定利率优惠。
(4)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5万元(不含),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其中采取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