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一般平时给付价值不大的不支持返还,价值较大的财产,一般会按照用途、损耗等酌情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