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的。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
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
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2、另外,《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