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者赔偿问题”的解答如下:
交通意外赔偿事项,是指交通意外当中肇事者予以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事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营养费、判定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命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事项方面和赔偿准则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事项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贴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限定:
(一)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事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事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