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
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还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订金是能退的,而
定金能不能退还,则需要看是哪一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