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会遇到逾期交房的问题,因此不少购房者不但租着房子等房子下来,还要还着房贷,为普通购房者增加了经济压力,甚至会产生夫妻矛盾。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会有约定,逾期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即以每天的违约金乘以总逾期天数。如果超过一定期限,
可以解除合同,对此,在商品房司法解释15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所以,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
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