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
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
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部门导致的,部门导致可以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
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