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依然会构成犯罪: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则数额较大的标准减半: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实践中发生的其他严重情形。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的标准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