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民间借贷中
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无息民间借贷,借款人在约定借款期内不用支付利息。
2、对于无息民间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催告后的利息,利息数额参照银行同等贷款的利率计算。
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