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针对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要求对企业资产评估,如果认为价位偏低,会按评估价格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2)针对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
企业股权转让行为,需要
征收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财产
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
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