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1、认定
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1条指出: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
可见,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种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
2、病历证明能否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如果病历证明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就可以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3、手机拍的照片能够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如果手机拍的照片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就可以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4、用手机录的视频或者电脑摄像头录的视频能否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如果视频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就可以成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