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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2.06.25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的滞纳金标准是2‰,其中明确规定了对于缴费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社保费用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收取滞纳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社保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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