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能更改。
但男女双方协商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经过审理后发现另一方在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行为,可判决
撤销离婚协议或变更离婚协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
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