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
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
4.有本人签名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
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
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