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应当宣告缓刑。
2.《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