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则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
无过错责任原则。
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内容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应当赔付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