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的限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经营者风险自担。
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也就是说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意:认缴制注册公司并不是说注册完公司之后就不用进行缴纳了,依然是需要缴纳的,就算暂时没有缴纳完成,公司发生债务,股东也会被要求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债务法律责任。所以有条件早实缴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