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以下是房屋产权纠纷诉讼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
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
2、人民法院
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