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
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
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一)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
(二)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申请清算破产应提供的各种材料
1、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2、企业的破产预案
3、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破产企业连续3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5、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