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欺诈主要有如下形式:骗取持卡人密码和账号。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主要手段有:
·开设假银行网站或假购物网站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诈骗
·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发送虚假信息
·直接在ATM机上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ATM机不远处窥视
·通过虚假电话银行,诱使客户输入个人信息,窃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