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请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第一项处罚

更新时间:2022.08.26

关于您提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的问题 对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交警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展开更多

针对请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第一项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种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只是涉及到了部分财产损害的交通事故,对于这样...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行驶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