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自己的目的、要求),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
二、带上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复印件到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常居住地,或者到被告
户籍所在地立案庭要求立案。
三、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会给被告送达状,举证通知,给你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你们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参加庭审。
四、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当事人的追加。
五、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
诉讼参与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扩展资料:按实际情况,如果债务人
欠债不还的,双方协商无效,可以向,请求判决债务人承担债务,如果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依然拒绝偿还债务的,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