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的一种方式。下列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289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