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法律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
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