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众斗殴,
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故意伤害、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法第234条规定,犯
故意伤害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认定界限
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
故意杀人罪或者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