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
房产证补办流程
1、开具遗失
登记申请表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
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
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补办新证
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房屋权属
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6、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