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是具备
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
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2、
行政强制措施。
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上诉行为可以
提起行政诉讼吗,当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