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谈一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