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我国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授权而实施的一种职权行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针对特定的交通事故而单方面作出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