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2、一般情况下,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虐待罪容易同
故意杀人罪和
故意伤害罪混淆。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一般从主观故意上对二者进行区分,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至于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从主观故意上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的故意,在实施行为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不
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
3、我国刑法中没有独立规定虐待儿童罪,因此,我们不会在刑法条文中看到关于虐待儿童罪的明文规定。但在其他法律中,有关于禁止虐待儿童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