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借条是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从2007年3月开始起算到2009年3月止,已经
超过诉讼时效了,建议你把借条拿去请他在借条上重新签个名,并写上现在的年月日,这样此
借条的诉讼时效又从现在重新起算了。你们之间
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从这个角度来说,你的借条当然还有效。只是你若选择诉诸法院的话,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未必能胜诉。这是因为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以上就是关于借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长时间问题的回答。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
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