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法院调解。
一、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仲裁调解
仲裁解决,是指协议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协议纠纷的协议。
三、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协议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协议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协议纠纷的重要方法。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