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公司未经清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从而损害了
债权人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
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