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与驾驶证
准驾车型不符,
一次性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中的第一款规定: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
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