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申请仲裁。
携带上述材料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领取通知书。
提交申请书后大约半月左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出庭通知书》。
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申请书提交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二人的,提交一式三份),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日期写申请仲裁当天日期。
2、证据材料目录并附证据。
证据材料目录由提交人签名,日期写提交当天日期。证据材料目录及证据均提交一式两份(对方当事人为二人的,提交一式三份)。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原件由仲裁工作人员核验后交回申请人。
4、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打印,提交一份。
5、送达地址确认书(当场填写一份)。
6、委托代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