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发生离婚的情况比较复杂,许多人在离婚后未及时向房管部门提出房屋析产登记的申请,以至于事后找不到对方或对方不配合办理的情形时有发生,由此导致房产分割手续迟迟不能办理。为此,《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了可以单方申请的情形:“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的。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及财产的分割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在法院书面证明调解书或判决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申请的。如果协议离婚后,对方不能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应取得
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可凭
离婚协议书到法院提出确权之诉。待法院确认产权后,可持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申请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