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判缓刑或是监外执行是很麻烦的。怀孕了申请监外执行刑期计算,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宣告缓刑需要符合条件,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轻刑才有可能,怀孕不是必要条件。如果判处实刑,怀孕的妇女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两种方式都不需要送监劳动改造,实行社区矫正。
孕妇申请监外执行,被告人自己可以申请,近亲属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决定,羁押期间都算是已经执行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先前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如果孕妇被判管制,一日折抵二日。
孕妇申请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
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