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调解结果如下:
1、经过调解,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
2、未达成一致,制作调解终结书;
3、未达成一致或者签订调解协议后一方
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